首页 /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指导制定家庭服务合同范本,指导协调服务纠纷处理工作。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