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七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设完善家庭服务网络中心,免费提供家庭服务信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规范市场秩序,推进家庭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家庭服务消费便利化和规范化。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