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满足家庭服务消费需求,维护家庭服务消费者、家庭服务人员和家庭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规范家庭服务经营行为,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