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整机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