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三章 各类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的制定程序第十二条各类国家科技计划的管理办法由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组织起草。起草单位应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报送科技部综合计划部门。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