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 第六十七条独立法条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八章 附 则第六十七条本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原《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2015年第25号令)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