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原《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2015年第25号令)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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