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 第六十一条独立法条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许经营项目的,应当依法收回特许经营项目,向社会公开。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