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许经营项目的,应当依法收回特许经营项目,向社会公开。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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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