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 第五十六条独立法条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实施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干预特许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