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实施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干预特许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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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