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五十二条

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者就特许经营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并遵照执行。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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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