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各方信赖利益,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发挥社会资本融资、专业、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 (二)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协商合作; (三)保护社会资本合法权益,保证特许经营持续性和稳定性; (四)兼顾经营性和公益性平衡,维护公共利益; (五)根据风险性质以及特许经营各方风险管控能力,明确风险分担机制并切实执行,保障项目持续稳定实施。
- 制定机关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