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三章 特许经营协议履行

第三十八条

实施机构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协议严格履行有关义务,为特许经营者建设运营特许经营项目提供便利和支持,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部门调整和负责人变更,不得影响特许经营协议履行。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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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