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章 特许经营协议履行

第三十六条

特许经营者对涉及国家安全的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并应当建立和落实相应保密管理制度。 实施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特许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工作中知悉的特许经营者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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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