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章 特许经营协议履行第三十二条特许经营者应当根据特许经营协议,执行有关特许经营项目投融资安排,确保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落实。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