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二章 特许经营协议订立

第十六条

实施机构根据经审定的特许经营方案,应当通过招标、谈判等公开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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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