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二章 特许经营协议订立

第十三条

实施机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能力和经验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特许经营可行性论证,完善特许经营方案。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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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