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章 特许经营协议订立第十三条实施机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能力和经验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特许经营可行性论证,完善特许经营方案。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