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九条

牙膏备案人应当选择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要求的原料用于牙膏生产,对其使用的牙膏原料安全性负责。牙膏备案人进行备案时,应当通过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明确原料来源和原料安全相关信息。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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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