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牙膏及其使用的原料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或者本办法规定的,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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