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牙膏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牙膏及其使用的原料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或者本办法规定的,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