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牙膏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宣称适用于儿童的牙膏产品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等关于儿童牙膏的规定,并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在产品标签上进行标注。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