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 / 第五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章 检查结果的处理第五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将执法检查材料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