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现场检查 / 第一节 检查的准备

第二十六条

检查组在实施现场检查前,可以书面通知被检查人提供与现场检查相关的信息、电子数据、文件和资料等,被检查人应当配合,并按照检查组指定的方式、规定的时间,如实、完整提供。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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