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族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八条

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应当在其内设机构中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职能,并指定统计工作负责人。

制定机关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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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