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族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加强民族统计科学研究,健全统计指标体系,提高统计的科学性与真实性。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应重视统计信息化建设,为民族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其他各项条件,推进统计信息的搜集、处理、传输和共享。

制定机关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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