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族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加强民族统计科学研究,健全统计指标体系,提高统计的科学性与真实性。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应重视统计信息化建设,为民族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其他各项条件,推进统计信息的搜集、处理、传输和共享。
- 制定机关
-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则
加强民族统计科学研究,健全统计指标体系,提高统计的科学性与真实性。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应重视统计信息化建设,为民族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其他各项条件,推进统计信息的搜集、处理、传输和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