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族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民族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国家民委每年以办公厅的名义对在保障民族统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统计员给予表彰。制定机关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