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责任制和问责制,切实保障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其他工作条件。

制定机关
统计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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