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责任制和问责制,切实保障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其他工作条件。制定机关统计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