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信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视频信访系统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 第七条独立法条国家信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视频信访系统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七条第二章 使用管理第七条省级及以下视频信访系统的相关管理工作,由各省级信访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各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职责分工。制定机关信访局办公室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