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信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视频信访系统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三章 技术保障

第十一条

日常操作与维护。

(一)各级均应设立系统管理员,一般由信息化部门相关人员担任,对视频信访系统设备及会议室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排除故障隐患。

(二)每月定期对视频信访系统进行调试,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三)不得将视频信访系统设备改为其他用途。

制定机关
信访局办公室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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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视频信访系统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