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信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视频信访系统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 第十条独立法条国家信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视频信访系统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条第三章 技术保障第十条会后保障。(一)会议结束后,由主会场统一断开系统连接,各分会场在确认主会场断开后,方可关闭视频会议系统。(二)主会场应按需求完成会议实况的录制、存档等工作。制定机关信访局办公室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