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 / 第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二章 海事行政处罚的适用第八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海事行政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