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四十一条

第三章 海事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 / 第六节 违反海上船舶污染海域环境管理秩序

第四十一条

违反《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船舶不编制溢油应急计划的,依照《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予以警告,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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