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 第五条独立法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商务部负责全国单用途卡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单用途卡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