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三十九条独立法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九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违反本办法受到行政处罚的,由实施处罚的商务主管部门在指定媒体上公示处罚信息。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