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积极预防、妥善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单用途卡业务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并及时上报商务部。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