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第八章 罚 则

第五十条

信托公司不依本办法进行信息披露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给受益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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