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第八章 罚 则

第四十九条

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计划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金融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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