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六章 信息披露与监督管理第三十四条信托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按时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