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信托计划的运营与风险管理

第二十四条

信托公司对不同的信托计划,应当建立单独的会计账户分别核算、分别管理。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