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二十四条第四章 负 债第二十四条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