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农业部负责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工作,制定发布《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审细则。 农业部设立的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承担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工作。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农业部负责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工作,制定发布《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审细则。 农业部设立的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承担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