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农业部负责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工作,制定发布《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审细则。 农业部设立的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承担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工作。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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