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07年1月23日发布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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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