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业部撤销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资格: (一)发生规定动物疫病,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建成感染控制区的; (二)出现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 (三)伪造、隐藏、毁灭有关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检查评估的; (四)其他不符合《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要求,需要撤销的情形。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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