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三章 评 估
第十五条
现场评审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专家组组长主持召开会议,宣布现场评审方案和评估纪律等; (二)听取申请单位关于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及管理情况的介绍; (三)实地核查有关资料、档案和建设情况。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评 估
现场评审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专家组组长主持召开会议,宣布现场评审方案和评估纪律等; (二)听取申请单位关于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及管理情况的介绍; (三)实地核查有关资料、档案和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