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九条独立法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第九条本办法所称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前款所称承揽工程,包括参与投标、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施工手续、从事施工等活动。制定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