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