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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