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各级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协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行政执法与处罚工作。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