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六条散装水泥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铁路运输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散装水泥专用车调度与管理工作,提高车辆运输效率。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