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十条

水泥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水泥质量管理规程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散装水泥。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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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