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被调查经营者的中止调查申请,在考虑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后果、社会影响、经营者承诺的措施及其预期效果等具体情况后,决定是否中止调查。

对于符合本规定第七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涉嫌垄断协议,反垄断执法机构不得接受中止调查申请。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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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