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第九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国防科工局按照国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能力布局要求,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实际需要,经征求总装备部意见,对第一类许可实行数量限制。实行数量限制的具体专业或者产品和限制数量另行规定。
- 制定机关
-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国防科工局按照国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能力布局要求,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实际需要,经征求总装备部意见,对第一类许可实行数量限制。实行数量限制的具体专业或者产品和限制数量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