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产业损害调查信息查阅与信息披露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产业损害调查信息查阅与信息披露规定第五条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本规定所称信息查阅,是指案件的所有利害关系方可以到商务部贸易救济措施公开信息查阅室(以下简称公开信息查阅室)查找、阅览、摘抄、复印与案件产业损害调查有关的公开信息。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