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产业损害调查信息查阅与信息披露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三条

对利害关系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评论,商务部应予以考虑,合理的内容应在最终裁定中予以采纳。最终裁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因此有所不同的,在不影响案件调查程序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商务部仍应迅速将此信息予以披露,相关利害关系方可以对此提出评论。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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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损害调查信息查阅与信息披露规定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